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江苏 2026-0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X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XSX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X提出。
特此公告!
灌云县自然资X
X年8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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