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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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梁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   山西   2026-07-30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吕梁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吕梁市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改任务第X号已X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X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X改任务

    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督察X、长治市鸿达煤化公司X别将X.9吨、X.5吨杂盐违规自行掺煤炼焦。朔州市山阴县岱岳村存在非法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行为,X余吨铝渣、铝灰露天堆存,另有X余吨铝灰被非法倾倒在自然荒XX年超处理能力接收酸洗槽渣,并将部X槽渣混入一般固废处置X将X吨处置后废渣违规堆存于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X改措施

    1.吕梁市对晋茂能源科技公司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立即停止杂盐掺煤炼焦行为,X年X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处置。

    5.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回头看”,实现危险废物排查X治常态化、长效化。

    三、X改完成情况

    1.吕梁市生态环境X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立案查处,处罚XX。吕梁X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已停止杂盐掺煤炼焦。杂盐产生、收集、贮存及转移全过X危险废物库,已与第三方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并全部转移完成。

    5.X年2月X日,吕梁市制定了《吕梁市X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吕环函〔X〕X号),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X户,经营单位X户,从8月到9月两个月时间,对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抽查考核。共考核X户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抽查合格率为X.6%;共考核X户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为X%。

    联 系 人:X/span>

    固定电话X-X

    电子邮箱X@X.com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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