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桥涵拆除工程招标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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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桥涵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   陕西   2026-08-0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LJ-1合同段桥涵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XLJ-1合同段X劳务X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KJLJ-1-SGZB-X-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XLJ-1合同段 劳务X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X劳务X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建设规模福银高速西安至永寿X起点位于六村堡枢纽立交,经渭城、周陵、机场、咸阳北、礼泉、乾县、阳峪、永寿,终点位于既有福银高速永寿南立交北侧,路线长度X.Xkm。既有道路KX+X-KX+X为双向6车道,KX+X-KX+X为非标准双向6车道。改扩建后KX+X-KX+X为双向X车道,KX+X-KX+X为双向8车道。项目起讫桩号为KX+X.XKX+X.X,路线全长2.Xkm,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八兴滩村,包含主线、六村堡枢纽互通立交1处。原有道路为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Xkm/h,路基宽度Xm,改扩建后为双向X车道,设计时速Xkm/h,路基宽度Xm。六村堡枢纽立交共计布设匝道8条,各匝道改扩建方案如下:AB匝道桥梁段X,维持单向双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保持X.Xm不变,仅对路基部X实施改建;EH匝道原路基宽度8.Xm,本次改扩建采用完全利用方案;CF原有路基宽度均为8.Xm,采用移位新建,DG匝道路基宽度均为8.Xm,采用拆除原位新建方式进行升级改造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CHFA匝道及太平河主线桥旧桥拆除;桥涵其余需拆除部位 

    包件划X    1包件             

    计划工期:  X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X-8-X     

    2.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X包管理系统的X包商库中的合格X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X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X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X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X改期内的X包商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XX(以下简称XX***pa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X  X  X  9 时至 X  X   X X   时止(北京时间、下X登录XX,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XX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X X,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     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XLJ-1合同段XXYGKJLJ-1-SGZB-X-X   标书款,并且汇款单据扫描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格式以“单位名称+招标编号”。

     名:L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X

     号:X

    标书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X   X   X      X X X,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XX,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X登录X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X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                X,地址:Xroman";font-sizeX;"="" style="font-family: " times="">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X,地址:Xroman";font-sizeX;"="" style="font-family: " times="">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X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人L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址:  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办北双凤村西三环北段X    

    人:Xn>      韩莹                

       话:    X          

       真:           /              

    电子邮件:           

       址:           /                  

                                                                                      

                            X    8    4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不X等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的财务实力与条件,应该能够完全满足X的要求;近三年内XX年、XX年、XX年)至少年盈利,应提供近三年财务净利润报表

     

    注:_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财务净利润报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业绩要求

    5年(XX84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X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曾被列入集团范围内的黑名单,年度信用评价C级以上(含C级)且在中交X包管理系统X包商库内的合格X包商。

    2.新入库的X包商按照 C 级处理;

    3.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注: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根据项目规模可酌情增减人员数量)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至少担任过 1 X项目负责人。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至少担任过 1 X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1

    至少担任过 1 X安全负责人持有效安全员证书C证。

    注: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扫描件。与上述要求相对应)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汽车吊

    220t及以上

    1

    汽车吊

    Xt及以上

    1

    焊机

    等离子

    2

    挖机

    X型及以上

    3

    切割机

    绳锯

    2

    水钻

    X型及以上

    3

    注: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提供X限于以上机具,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具进行补充和调X;2.所有机具出厂年限不得超过5年。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XX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X]X号)X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党纪发[X3]X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人员受到党纪轻处X(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X(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X(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X(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X包合作商给予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或X包合作商给予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给予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上XX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题,导致受到罚款超过XX(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导致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及X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X属单位经济损失X-XX的,或对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属单位经济损失X-XX的,或对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属单位经济损失XX以上的,或对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X开展的X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XXX以下的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X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因不履行相关职X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X处罚的行为。

    X.违反党章和X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X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X.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X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X.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X.其它违反相关法X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X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X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X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X改有效期,X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X改期限内未能有效X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X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X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X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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