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盈X、X: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X下达 X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激励奖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X〕X号)要求,对前期已下达的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原省级衔接资金)进行调X,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绩效目标与原资金下达文件一致,支出列X年“X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X”。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X工作要求。X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资金绩效管理与X配挂钩的要求,《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X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X〕X号)也明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资金X配的重要依据。在 7月9日全省推进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会议上,王宁书记强调各州(市)要加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王予波省长要求对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县市区,要减少资金X配。次资金X配突显奖惩激励,是落实党中央、X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千方百计抓好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出工作。
二、严格实施激励奖惩。次调X在已下达到县的省级资金中,对上半年支出进度慢的地区进行扣减,扣回资金奖励给支出进度快的地区。根据6月底调度的中央资金第一批和省级前两批资金支出情况,对资金支出率低于6月底序时进度(X%)的县市,按达到序时进度还需支出金额的 X%予以扣减,共计扣减XX。扣回的资金奖励给支出进度超过全省平均支出进度(X.4%)的县市。被扣减资金的县市,要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加快资金支出,举一反三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后续,省级将X别对7月X日、7月X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各县市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资金再次予以调X。
(此件公开发布)
德X 德宏州X
X年7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