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X年X月X日 X时XX(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X
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X
预算金额(X)X.X
最高限价(X)X.X
本项目为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包含保洁、安保、会务服务、食堂服务、维护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合同须一年一签;若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仅监狱企业适用)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X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X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X〕X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X年X月X日X时XX至X年X月X日X时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X年X月X日 X时XX(北京时间)
地址:X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X。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X1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X)
地址:X/span>
联系方式:X-X
邮箱地址:Xa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鞍山X
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X
账号: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邓先生
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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