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重庆 2026-08-06
| 标的名称 | 酒、提货卡等一批罚没资产 | ||
| 项目编号 | X | 转让底价 | X.XX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X-X-X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X-X-X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北碚区 | 资产类型 | 其他资产 |
| 标的名称 | 酒、提货卡等一批罚没资产 | ||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北X持有的酒、提货款等一批罚没资产,共计X项,详情详见《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明细表中名称、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仅作参考。 | ||
| 标的所在位置 | 北X、北碚区纪委 | ||
| 转让底价 | X.XX |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庆信诚资评报字【X】第X号 | ||
| 评估基准日 | X-X-X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据评估报告载: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因处置白酒没有相关的鉴定证明,评估机构不具备对其真假性进行鉴定,可能出现假酒;现场清点查验仅能从箱体包装进行判断,箱内瓶装白酒数量与箱体记载可能不一致;部X白酒年份较久,可能出现密封保存不完好。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宗老师、周老师 | 联系电话 | X、X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市北X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北X |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北X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XX上报名操作指南***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X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二、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X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X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本次转让标的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真伪、品相、质量、重量、优劣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对标的不对标的真伪、品相、质量、重量、优劣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承诺。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X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当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wsX?id=X4)。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受让方已足额结清交易价款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搬迁、清理、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转运及搬迁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七、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八、本次成交价款转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提醒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九、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交易结果不做调X。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以及重庆联交所不对所处置标的的真伪、品相、质量、优劣、品牌等作任何形式的评论、保证和承诺。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备查资料:《评估报告》、《标的明细表》。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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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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