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关于“绿盾巡航”无人机智能巡查(WLDL-CG-2026011)质疑...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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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关于“绿盾巡航”无人机智能巡查(WLDL-CG-2026011)质疑...

    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   江苏   2026-08-07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关于“绿盾巡航”无人机智能巡查(WLDL-CG-2026011)质疑...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你司X年8月4日送达的《质疑函》已收XX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X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你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评X标准中证书及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审依据的合规性

    核实情况

    1. 原评X标准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资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X年版)》列明的职业资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国家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上述证书与无人机巡检服务履约能力直接相关,符合X号令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的规定,予以保留。

    2. 原评X标准中“民用无人机企业服务能力证书”“服务质量服务认证证书”“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X师证书”“信息技术应用X师证书”XX师证书”均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X年版)》列明资格,亦非国家认监委法定认证事项,多为行业协会或商业机构自行颁发,无法客观反映供应商履约能力,与项目实际需求关联性不足,不符合X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

    3. 原评X标准限定“烟火AI识别类”“水面污染AI识别类”具体名称的软件著作权,实质指向特定软件产品,限制了具备同类技术能力但未登记该类细X名称软著的供应商参与竞X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规定。

    处理决定

    1. 删除“民用无人机企业服务能力证书”“服务质量服务认证证书”“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X师证书”“信息技术应用X师证书”XX师证书”的得X项。

    2. 将软件著作权评X删除:“供应商具有政务飞行管理类、无人机巡检类、环保AI识别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2X,满X6X”

    3. 人员能力评X中,保留“服务团队负责人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每提供一类得2X,满X4X”“服务团队其他成员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每提供一类得1.5X,满X3X”;删除“X师”“信息技术应用X师”XX师”的得X项,调X后人员能力总X由XX变更为7X,其余X值相应调X至技术服务部X,总X值保持XX不变。


    二、关于质疑事项2:未载明核心产品的问题

    核实情况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含无人机、机库、气体X及三年运营服务,原采购文件X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X号)第三十一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评审时无法准确判定同品牌投标情形,影响评审公平性。

    处理决定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章X.3表及第四章均已明确项目属性为‘服务类’,无人机、机库及终端为服务配套设备,不转移所有权。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关于X号令第三十一条的适用解释,该条‘核心产品’规定仅适用于货物类或非单一产品以货物为核心构成的采购,对服务类采购不适用。故原文件未载核心产品不违反X号令第三十一条,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质疑事项3:付款周期及发票要求的合规性

    核实情况

    1. 原合同约定“按每半年支付当年服务费”,未明确付款起算时点,存在被理解为付款周期超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规定“最长不得超过X日”的风险。但该条款本质为服务结算周期约定,并非直接限制付款时限,你司关于“半年付款违反条例”的主张存在对法律适用的误解。为消除歧义,需进一步明确付款起算规则。

    2. 原合同要求“乙方须提供与支付金额一致的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质上将供应商限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排斥了仅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与供应商履约能力无X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处理决定

    1. 将付款条款修改X“履行巡检服务,按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半年度服务期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半年度服务费。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可)。”

    2. 删除“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限制性要求,明确接受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关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的说明

    上述澄清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第5.4条、第六章第6.4款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X年8月X日XX顺延至X年9月2X发布更正公告,请你司及时查阅。


    如你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响X提起投诉。

    感谢你司对本次采购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盐城市响水X

    X年8月7日

    联系人:Xpan>

    联系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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