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浙江 2026-08-08
各医药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代理)企业:
根据《XX规则(X年版)》(浙医保发〔X〕X号)等文件,经企业主动申报、梳理公示、申诉澄清等程X采购要求等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X。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已X在线交易的产品,按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X的,即日起撤销原X。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目录切换、业务衔接等工作。
XX采购的药品,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X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与配送企业确立好产品的配送关系。
特此通知。
2X信息商保产品
浙江省X
X年8月7日
备注:该条信息附件尚未公布,为保证信息及时性,发布此信息。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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