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 湖北 2026-08-07
为落实稳就业扩社保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X〕X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申领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下列4类人员与在竹山县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
1.X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X—X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贴标准
按社会保险个人实际缴费额的X% 给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期限为1年,X年与X年的申领月份合并累计计算。
三、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1);
2.《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明等材料;
5.申请人工资明细表(银行流水);
6.申请人的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复印件。
四、申领时间
自即日起至X年X月X日均可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申领途径
申领地址:X7楼X室)。联系电话X。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X
X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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