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云南 2026-08-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保护和挖掘散存于社会的各类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充X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重要作用,更好服务党和国X、服务人民群众,生动记录展现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优化馆藏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五华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能够反映五华区各历史时期、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五华区视察的照片、音视频资料;
(二)记录五华区各行业、各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和成效的文献资料;
(三)体现五华区城乡面貌变化、社会发展变迁、人民生产生活的照片、音视频资料;
(四)反映五华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X项目、重大科研成果的文书、档案原件,以及相关照片、音视频资料;
(五)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各类史料、档案材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档案资料无偿捐赠五华区档案馆,捐赠档案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档案馆进行永久保存。五华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捐赠人享有捐赠档案优先查阅权,可对档案中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寄存。对确有保存价值但所有者不愿捐赠的珍贵档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寄存协议,五华区档案馆可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寄存期间,档案资料所有权不变,区档案馆不收取管理费,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与保密。
(三)复制。对不便捐赠或寄存的档案资料原件,经所有者同意,由区档案馆采取高清扫描、数字化等方式复制保存,复制件纳入馆藏,原件仍归收藏者留存。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的档案资料应权属清晰、内容真实、来源合法,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档案资料权属、版权等产生法律纠纷,相关责任由提供者承担。
(二)档案资料应保持原貌,形式不限(纸质、电子均可)。优先征集原件,复制件需注明出处。
(三)提供档案资料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等信息,注明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X(五华区档案馆)。
昆明市五华区档案馆
X年8月6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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