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化工,市政房地产建筑 新疆 2026-07-31
| 项目名称 | X转让位于高新区(新市区)江苏东路X号2栋2单XX住宅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NXFCX |
| 挂牌起始日期 | X-X-X | 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 X年7月X日。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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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X) | / | ||||||||||||||||||||||||||||||||||||||||||||||||
| 评估基准日 | X-X-X | |||||||||||||||||||||||||||||||||||||||||||||||||
| 评估机构 | ||||||||||||||||||||||||||||||||||||||||||||||||||
| 转让底价(X) | X.X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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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X委托贵所公开转让X一批住宅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委托项目相关信息以《资产转让申请书》内容为准。 一、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资产的合法处X权,对该转让行为已经过有效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标的资产及随其转让的相关权利,于转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资产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X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承担相关责任。 六、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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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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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一、本次转让房产使用权面积如与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不作调X。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承诺: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企业法人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XX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二、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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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由此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愿意自行承担购房资格问题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 |||
| 现场展示 | 一、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标的资产进行现场验勘,X负责安排,欲现场看房的意向受让方须提前1天预约,并自行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现场踏勘。 联系人:X联系电话X-X 二、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为该项目报名先决条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予资审通过。 三、1.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X、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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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X-X-X XXX 至 X-X-X XXX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XX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X(***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X.XX,截止时间X-X-X XXX,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XX(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受让意向申请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X了解标的资产情况,视为在《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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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线上拍卖 | 增价幅度(X)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服务费 | 按《业务受理协议书》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昱静 |
| 咨询电话 | X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XX-XX XX-XX |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X号金融大厦X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 技术支持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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