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 河北 2026-03-27
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有滦河林场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X年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验收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X年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合法有效的验收报告。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企业信誉良好,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招标能力X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证书)复印件;
(二)办公场所及评审场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X信用查询记录;
(五)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以代理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有双方签字盖章,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针对本次项目验收服务的报价;
(七)验收服务方案;
(八)对以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请报名单位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
四、比选报价
本次验收比选报价限价为XX。
五、比选办法
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有滦河林场组织,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X综合性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抽取“项目管理专家库”成员3人组成评审小组,对各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后提出预选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验收服务单位。
六、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七、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各报名单位请于X6年3月X日XX前将比选材料送至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有滦河林场X室。邮寄资料送达时间以我方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Xn>任义,联系电话:X-X)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有滦河林场
X6年3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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