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安排,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川财会〔X〕4号)转发你们,现将我区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截止时间
X年5月X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报送内容及方式
各有关单位报X会计监督法规科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2)、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报送到X(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X号XX会计监督法规科)。
附件:***czt/tzgg/X/3/2/XedXa3cXdXfa.shtml
(联系人:X系电话X-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