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X站上查询的报价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2)自 X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监控系统或弱电系统设计及施工的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需大于等于 X X人民币;(证明文件:提交能清晰显示报价设备 / 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和主要参数、数量、用途及盖章签字页等内容的合同或相当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所提交的业绩应列入业绩汇总表中);(3)报价人须具有四级级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4)报价人须具备现场复杂布线勘察、方案设计及全流程安装实施能力,可结合 CEMS 室现场工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布线与安装方案,保障施工质量与系统稳定运行。
请认真查阅资格条件要求,并在报价附件中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未提供则可被废除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