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连心共赴现代化”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民生小微项目县级资金项目庙湾村五粮液制曲草甸基地打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X庙湾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该项目施工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新建一栋单层桁架式简易钢结构厂房占地面积X平方米;X厚CX混凝土地面;原办公室内墙面铲除涂料重新刮白X平方米;电气X;购买草绳编织机(含绞架、绞盘等)X套、草甸生产编织架X个。(需按照业主方提供的清单参数及设计图施工)详细信息见清单。
1.2 建设工期:时间X天。
1.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相关要求,质量合格。
1.4项目资金X.XX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X或个体工商户。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中选人中选后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如中选人中选后未按要求履约,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X年3月X日至X年3月X日,每日上午9时至X时,X时至X时。
3.2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Xline-height: 2em;">3.3 携带证件: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X年3月X日XX时X,特殊情况顺延。递交地点X江安X庙湾村,具体地点以竞争性谈判文件通知为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未尽事宜由江安X庙湾村村民委员会解释为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安融媒体APP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X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Xp>
电话X
X年3月X日
X
编辑:陈钰芸(见习)
责编:魏蔚、李富强
监制: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