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云南 2026-03-30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督查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X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执法重点事项,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职能部门和属地安委会依法履职尽责,一体推进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等指导服务工作,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的质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社会X体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综合安全监督检查与应急管理指导服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规定,依法开展全州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统筹开展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等工作指导服务。
(二)实施X类X级监管。一是安全生产领域:按照强化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科学X类、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二是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按照“州级统筹、县市X主战、村委会联动、村小组自救”的原则,明确州、县(市)、乡各级在风险普查、预案管理、物资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避免重复检查和责任悬空。
(三)突出督查检查重点。以集中纠治安全生产执法“两违四乱”为突破口,提升执法案件质效,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的缺陷”四个专项行动开展执法检查,以精准执法推动责任链条压紧压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能。针对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X年被州级处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单班作业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和小型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开采高度X米及以上露天矿山,“涉粉64条”等重点工贸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高风险建筑施工X等领域作为检查重点。
(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指导服务。一季度聚焦冬春救助、地震灾害防范、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三大核心任务,由减灾科牵头开展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指导,督促各县(市)通过“一卡通”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精准发放至因灾生活困难群众,预案科同步开展地震灾害防范指导服务,救援科聚焦防火期工作部署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导服务;四月份紧扣汛前筹备、预案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巩固等关键环节细化举措,减灾科先后开展汛前准备工作指导以及创新防汛机制推广应用指导,助力县(市)落地“五级联动”责任体系、“X”预警叫应机制、“X”基层防汛工作法和村组“三转”避险机制,预案科指导各县(市)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与试点推广,救援科开展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导服务,巩固防控成效;进入主汛期,由减灾科牵头开展汛中应急情况指导服务,紧盯汛期风险动态保障应急处置有序,四季度预案科开展地震灾害防范指导夯实防御根基。
(五)压实各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科负责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职能部门、属地安委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西双版纳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实施X级X类监管,进一步明确州、县、乡三级监管企业清单,明确各级监管底数;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邀请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同向发力,集中开展一次“大排查大X治”行动,切实凝聚监管合力;督促X家一类单位加快推进监管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和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地、执行有力;对X家一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回头看”,确保顺利收官。
(六)明确执法与督查权责划X。执法支队牵头负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是重点检查计划。根据测算重点检查所管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计X户,计划X年4月份检查X户(非煤矿山8户、工贸8户、危险化学品6户、建筑施工2户),5月份检查23户(非煤矿山7户、工贸7户、危险化学品4户、电力2户),6月份检查23户(非煤矿山6户、工贸7户、危险化学品4户、建筑施工2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户)。二是专项检查计划。按照X级X类监管办法,对州级重点监管X户企业,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并按照“人机环管”要素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全年结合“一企一档”安全生产数字台账建设和在线检测系统应用,探索非现场执法检查。
(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X年4月督查5个州级单位和景洪市安委会、7月督查5个州级单位和勐海县安委会,X月督查6个州级单位和勐腊县安委会。
(三)防灾减灾救灾专项指导服务计划。
(1)第一季度(1-3月):开展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灾情统计报送培训落实等指导服务。
(2)第二季度(4-6月):开展汛前准备工作检查,指导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修订;指导“五级联动”责任体系、“X”预警叫应、“X”基层防汛工作法及村组“三转”避险机制等创新机制的推广应用情况;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指导服务。
(3)第三季度(主汛期):开展汛中应急情况指导服务。
(4)第四季度(X-X月):开展地震灾害防范工作指导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实施。州、县(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合理编制并报备、公示本综合计划。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督查,科学制定月度、季度实施方案。计划执行中若涉及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单位数量或范围的重大调X,或防灾减灾救灾指导服务发生重大变更,应按规定重新报批备案。
(二)规范检查行为。树立“规范执法检查就是服务发展”理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要求事前备案、告知,落实“企业安静期”,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 X+执法”等信息化系统。
(三)推进精准监管与督导。安全生产方面要坚持教育引导与惩戒相结合,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对执法检查指出的隐患,企业拒绝X改、拖延X改、虚假X改的,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防灾减灾救灾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预案演练流于形式、预警响应不及时等重点问题,予以通报,强化灾害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无论是安全生产执法还是防灾减灾救灾指导服务,均不得层层陪同,严禁利用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搞“吃拿卡要”、趋利性行为或谋取私利。
西双版纳州X
X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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