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东 2026-03-26
一、事项名称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X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X〕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方案》(粤建质〔X〕X号)、《茂名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方案》(茂建质〔X〕1号)等文件精神,茂名新城X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各企业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二、服务事项
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办理范围:
1.房屋建筑和市政X竣工验收备案
2.规划核实
3X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
4X竣工验收备案
5X档案验收
三、服务对象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X满足各专项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即可申报竣工联合验收。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竣工联合验收的条件
1X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并符合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及验收规定,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评价及检测工作已完成。建设单位已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自验工作,对自验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发现的问题已全部X改合格。
2.各专业验收所需的竣工图纸已编制完成,有完X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X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条件。
3.各类测量测绘数据成果已完成,并与竣工图进行比对无误。
4X项目已按规划许可文件的要求全部完X规划验收条件。
5.X完成并经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规定的指标,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单位进行自验,对自验收和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已X改通过,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够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并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已按人防主管部门审批要求X建设(或易地建设),X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二)办理X段竣工联合验收的条件
对办理了一张施工许可证X规划许可证)但涉及X,已满足使用功X可申请办理X段竣工联合验收。X期办理竣工联合验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1.验收的建筑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X竣工验收规定》的有关要求。
2X必须具备能够形成独立、完X的使用功能;3.有独立X隔的区域、出入通道和独立的设备系统。
4.与非使用区域有完X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X隔,投入使用部X的各项消防设施能够独立运行,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5.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通信设备设施(含光纤到户设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等)、室外排水设施、地下车库等需满足使用条件。
6X有相应的施工合同(独立的施工合同或在原施工合同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明确X段验收部X的合同约定内容)。
7.有相应的竣工图纸。
8.应具有独立X规划许可证》。
9.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划X时应X完X性。
五、办理流程
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负责接件受理。按照申请事项,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X发给对应事项审批部门。各接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应即时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材料。各事项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现场联合踏勘、专家审查等工作,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各事项审批部门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批结果(电子证书或批文)反馈共享至X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申请人自行在“我的材料库”下载领取。
六、办理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新城X综合服务窗口1、2号窗口提出办理,办理地址:X-X。
2.线上申请:通过广东政务服X申请。
茂名新城X
X年3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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