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1.工作内容: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路桥宁津项目2号场站拆除2台X吨龙门吊及配套轨道和安全滑线及附件运输至安徽省亳州市涡河魏X项目钢筋场后进行特种设备的开工告知办理、行吊和配套轨道和安全滑线及附件的安装调试、特检院现场检验和使用登记证的办理。 2.付款方式:乙方同意甲方采取商业承兑、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及电子债权凭证半年期贴现率不高于1.5%)。双方于安装结束甲方可正常使用后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当期结算租赁费的X%,X个月内支付至当期结算租赁款的X%3.在拆除、装车、卸车、安装时,乙方按要求布置起重指挥(信号工)人员、起重工人员、拆卸工人员、电工人员等,乙方自行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按要求提供相关方案,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有X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4.在运输时,存在超高,超重,超宽超长等超限问题,乙方自行找相关部门协调。 5.报价包含:拆除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人工费,安装费,验收费,工作过程中所有应用到车辆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固定为4车,报价超出或低于固定车数均由中标方承担。 6.在拆除、装车、运输、卸车、安装等有关安全事项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7.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按甲方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8.报价单位需对每车货物投保货运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9.如有因恶意报价导致耽误我方施工者,我方将拉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