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X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X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冀科资〔X〕7号)要求,现就申报X年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登录“河北省科技计X”,在“河X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X”进行操作。该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X年3月X日XX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
1.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基础研究项目X年3月X日XX
2.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攻关项目X年3月X日XX
三、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X-X
石家庄高新区业务咨询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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