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海南 2026-03-02
琼海市自然资X
关于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X)用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X〕1号)《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X)用海申请及《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X)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X) | ||
申请人 | 琼海X | ||
用 海 位 置 | 海南省琼X (具体见项目宗海位置图) | ||
申请用海面积 | 项目性质 | 公益性用海 | |
占用岸线 | 共计占用人工岸线X.X米。 | 用海方式 | 非透水构筑物3.X公顷;透水构筑物0.X公顷;港池、蓄水X.X公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1.X公顷 |
用海年限 | 用海类型 |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
二、申请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CGCSX坐标系)、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见附件。
三、公示期(X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X年3月2日至X年3月X日。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X)用海有异议或在该海域有用海意向的,以及认为该海域论证报告存在以下问题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琼海市自然资X海洋海域管理室反映:
(一)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降低论证等级、缩小论证范围、减少监测站点和频次等行为的,或者论证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遗漏的;
(二)存在抄袭情形的,或者采用的数据、资料无效、弄虚作假的;
(三)项目所在海域状况描述错误,项目用海必要性、资源生态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规划符合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X析论证不充X或者不准确的;
(四)用海项目存在严重损害海洋生态或不符合生态用海要求、存在重大冲突且无法协调、影响海上交通安全、损害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等情形的;
(五)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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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X.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X)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
2.《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X)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琼海市自然资X
X年2月X日
4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青葛二级渔港XX.pdf
施工期宗海图-青葛渔港改造-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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