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制砂碎石采购项目,现拟采用公开采购方式采购。
二、供货时限要求X年 3月X日起X续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三、交货地址:X style="line-height: 2; font-size: Xpx; font-family: SimSun;">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业绩证明材料:本次采购产品同类产品生产供货相关业绩近三年合同额XX及以上的合同复印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X年3月9日X时XX前,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受。
六、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或以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XX层福建X综合部处。
七、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机制砂碎石采购项目的最高控制总价为XX。注:包含物资价款、利润及税费(X%)、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装卸费、管理费、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同时包含潜在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
八、定于X年3月9日X时XX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XX层福建X会议室开启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文件的报价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供审查。
九、有意向的单位请于X年2月X日至X年3月3日上午9X-XX和下午XX-XX,在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信息后,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原件核对,并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获取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单 位:福建X
联 系 人:X
联系电话X-X
福建X
X年2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