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6-03-02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二期项目 - 开发区雨污X项目(X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二期项目 已由 长发改投资〔 X〕X号(项目代 码 : X-X-X-X-X )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X X% ,项目业主X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X X ,委X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二期项目 -开发区雨污X项目(X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XX,本次X造价约 X X 。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和睦路及支路一下方的市政管线进行新建及改造,同时对道路进行X体修复。 1.市政管线:建设DX-DX雨水管道X米、DX-DX 污水管道 X 米、DNX 给水管道 X 米、DNX中水管道 X 米及 X+2 孔电力管沟 X 米。2.道路修复:和睦路为南北走向道路,北起图影大道,南至现状道路。道路长度约XX 米,标准段宽度 X 米,因永农控制线因素,K0+X~K0+X 道路宽度调X为9.7米,K0+X~设计终点道路宽度调XX5.5 米。标准横断面布置为X米(车行道)+4 米(车行道)+2 米(设施带)=X 米。主要为双向两车X部为单车道。支路一为东西走向道路,西起和睦路,东至现状道路。道路长度约XX 米,标准段宽度 7 米,横断面布置为X.5 米(车行道)+3.5 米(车行道)=7 米,双向两车道。两条道路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3.其他:新建路灯X套以及配套标志标线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二期项目 -开发区雨污X项目(X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 包括且前期准备、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配合等后续设XX有关的设备购安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X的施工、采购、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X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X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2.2.1 设计 招标 范围: X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专项设计配合(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等)服务、专项设计论证及设计后续服务。
2.2.1 施工 招标 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X内X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涉及X内X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2 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 供水、 供电、通信等未列入施工X的配合管理服务; 专项设计配合( 供水、 供电、通信等)、施工图纸审查、卫生防疫、消防手续;规划公示、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X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工规证办理、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等。
2.3计划工期: X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X 日历天,施工工期 X 日历天。
2.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X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X版)》。
2.5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
3.1.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X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给水、X)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 2具备X总承包 X 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 施工 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2.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 2.3 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X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X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X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X
3.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X专业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 有效的国家 注册公用设备(给X师 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X专业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 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X(X的开始时X中标通知书发 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X验收合格或合同 解除日期)担任 设计施工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X总承包项目中担任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X。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X﹞X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X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X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X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 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X黑名单 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
3.1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X 3 年 2 月 X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 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X 3 年 2 月 X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 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 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X;
3.1 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X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 澄清X上下 载方式发放 ;
4.2X址: ①已注册用户,请登X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X“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X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X-X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X上下载时间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X X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X , 电X : X站( ***colX/index.html)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X址X ***X/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X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 ☑ 采用评定X离, □ 不采用评定X离。
7.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
行业监管部门 /投诉受理部门 : 长兴县住房和X
地址:XX
电话: X-X、X-X
8 .联系方式
X
地址:X
电话: X- X
招X公司
地址:X
联系人:X姚工
电话: X-X
X 6 年 3 月 2 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