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湖北 2026-10-30
| 项目名称: | X粑铺堆场江砂约2X吨(标的六) |
| 项目编号: | GRXHBX |
| 发布时间: | X-X-X X:X |
| 公示信息类型: | 招拍挂公告 |
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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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XHB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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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X粑铺堆场江砂约2X吨(标的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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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单价 |
0.XX/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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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X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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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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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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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
X粑铺堆场江砂约XX吨(X包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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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
X - 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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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挂牌项目X粑铺堆场江砂约2X吨,堆存地点为鄂州港富地富江LNG加注码头旁。根据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本项目江砂评估单价为XX/吨。 2、本次转让项目X体转让,挂牌价格为标的单价,意向受让方一经确认为受让方,须无条件以成交单价全部接受转让标的资产,不得要求拆X、减量X为X公司。 3、本项目江砂上车及过磅称重由转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在接货、运输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和交易所无关。 4、本项目自受让方X全部预付成交价款之日起,转让方X日内向受让方移交江砂,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标的交割起始日期,受让方需自交割起始之日起X日内完成全部江砂转运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超过X日未完成提货,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成交价款,收回全部转让标的,并重新组织挂牌转让,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差价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天然江砂,天然物料本身存在成X不均、品类混杂、含量波动等客观属性,标的实际性质、配比、含量、品相可能与评估报告数据存在偏X愿承接全部现状风险,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完全认可标的全部现状、偏差及瑕疵,受让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调价、退款、索赔、解除合同等任何主张。受让方清运作业必须无条件完全服从转让方X暂停、工期延长、清运条件受限等一切情形,均属于受让方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受让方不得据此主张减免成交价款、索要补偿或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X的,勘察调研时可看样取样,自行研判X认X让方需按转让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提示进行查勘。如非因转让方原因造成意向受让方发生意外等事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标的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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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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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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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信息 |
江砂堆存X粑铺堆场(鄂州港富地富江LNG加注码头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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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X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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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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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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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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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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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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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X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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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为成交单价乘以2X吨)一次性足额X至转让方指定专户。标的总价值为计量(吨)乘以成交单价。交易双方按过磅称重计量,交割完成后,最终成交总价款按交易双方确认的数量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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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X权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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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X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X:X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X。 2、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为成交单价乘以2X吨)一次性足额X至转让方指定专户。标的总价值为计量(吨)乘以成交单价。交易双方按过磅称重计量,交割完成后,最终成交总价款按交易双方确认的数量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本项目标的自交割完成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所根据转让方出具的函件无息退还至该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或本项目标的自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应缴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产权交易所在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其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所根据转让方出具的函件无息退还至该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4、本项目标的为未经加工的天然江砂,江砂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杂草含量等标准存在不确定性,转让方和交易所不对江砂的质量、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杂草含量等任何指标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受领、要求减价、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X踏勘确认书》,本次标的以江砂现状X体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全部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X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X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江砂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杂草含量、保管、移交、X场价格波动等风险)等有充X预判,不因江砂质量不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拟用领域期待标准和相关规定或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受让方X及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充X知晓该项目现况及不可预见的不确定性因素、全部交易风险,受让后不得以江砂存在任何问题为由拒绝受让、拒付价款。 6、本次转让项目X体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X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无论标的现状、密度等数据与评估报告内容存在任何差异,均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调X成交价款、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7、受让方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规范,服从转让方统一指挥和调度,安全文明作业,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转让标的在装载、清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及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上述行为给转让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转让方均有权单方提前终止《产权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X的预付全部成交价款,并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因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本项目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本项目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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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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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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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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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X:X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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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X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X:X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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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X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清运保证金。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X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清运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X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X。若保证金不足以弥X的经济损失X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 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X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意向受X络竞价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X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包括不限于及时清运离场等情况。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按公告条款约定履行保证作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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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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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吕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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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X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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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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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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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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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机构 |
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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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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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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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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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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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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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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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评估值 |
0.XX/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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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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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经理 X-X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