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人力资源服务项X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X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期限X采购人力资源服务项目X年X.8X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调研活动。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调研活动。注:以上资格条件可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三、X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2、X(如法定代表人X提供有效X)3、按要求填写X登记表(见附件)。四、X须知:1、X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工作日内上午:8:X-X:X,下午:2:X-5:X)。2、咨询地址:X3、调研时间:X年X月X日9:X。4、调研地址:X5、
招标采购办:黄老师 联系电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