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10-31
公 告
(X)豫X破4号之三
本院依法受理翟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指定河南慕容律师事XX的债权人应在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地址:XX汽车站XXX室,联系人:张铁军,电话:X)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洛阳玫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上午十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地址:)召开第一次债务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X明书及X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体检X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搜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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