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10-26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民事裁定书
(X)豫X破X-1号
法定代表人:X/span>
法定代表人:X/span>
经X申请,XXX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豫X执X号决X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XX进行破产审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X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X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X对X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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