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机械电子电器 天津 2026-10-30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X管理人 | |
告知函
(X)永兴破管字第X号
X年X作出(X)津X破X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金额X.XX。
X年X月X日,XX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X.XX。管理人收到以上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对本次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管理人认为成立的1户,总额为X.XX。其中,社保债权X.XX,劣后债权X.XX,管理人已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破产人应当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进行核对,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向破产人法定代表人送达《债务X管理人审查债权核对意见表》,故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债务X管理人审查补充债权核对意见表》,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X日内完成债权核对,并按要求填写《债务X管理人审查补充债权核对意见表》,签字确认后邮寄给管理人 (邮寄地址:X,X-X、X)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债务人对X破产清算案补充债权表》无异议。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债务X管理人审查债权核对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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