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浙江 2026-10-23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X | |
X
公告
(X)浙X破X号
本院于X年X月X日裁定受理X、阿X对X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X为本案破产X的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X【联系人:X系电话:X,联系地址:X6X】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X配,不再对其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X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下午X时XX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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