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广东 2026-11-01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X年X月X日9时X第X第五法庭召开。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共有1位债权人(不含职工债权及公积金债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共X.XX;共1位债权人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共X.XX。
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提请债权人会议X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X议及表决的方案》、《启动股东追缴出资诉讼程序方案》三个事项,现将决议结果公告如下:
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1位债权人均表决X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X议及表决的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出席的1位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已超过债权人申报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X之一,即
若有债权人认为上述决议结果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应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另外,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均对管理人提出的报酬方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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