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年富岛公司、八所港电梯设备维保服务 标段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X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X投X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X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业绩要求:X年X月X日至投标截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 个电梯类设备的维保服务合同(单个合同内维保至少包含2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若投标人提交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还需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按照联合体协议中职责X工进行认定。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社保及X地要求:投标人X地址不得X,投标人社保缴纳人数≥X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