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10-29
公 告
(X)苏 X 破 X 号
X 年 8 月 X 日,本院根据杨娟的申请,裁定受理杨顺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徐强担任杨顺管理人。此 外,本院于同日作出限制债务人杨顺行为的决定,自人民法 院作出限制债务人行为的决定之日起至作出解除限制债务人 行为的决定之日止,除确X同 意外,债务人不得有高消费行为。 杨顺的债权人应于 X 年 X 月 X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 地址:XX 8 号中艺X X X;联系人:XX , 陈 晨 X , 许 慧 玲 X)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 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 可以在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 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X 年 X 月 X 日召 开,债权人会议时间、开会方式等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杨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杨顺管理人清偿债 务或交付财产。杨顺亦应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管理人进行债 务清理,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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