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号):XA
住所(住址):XX龙潭湖公园西门南X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许晓明
X年X月X日,许X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XX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X按照《中华人民X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X于X年X月X日取得的登记(备案),在许晓明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相关登记(备案),X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虚假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X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许晓明X证据佐证。
因无法直接和邮寄X于X年X月X日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X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及听证权利。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X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X决定撤X于X年X月X日将许晓明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的登记(备案)事X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X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X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X提起行政诉讼。
XX场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