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X
项目编号: JJGZSNKQOZAZCYYYXGSX
响应截止时间: X-X-X X:X
收货地址:Xp>
品目信息
| materielCode | materielName | materielNum | unitType | materielModel |
|---|---|---|---|---|
| 钢结构 | X.X | 吨 | HX*X*9*X H X*X*8*X H X*X*X*X H X*X*8*X [Xa | |
| X手工单玻岩棉板 | X.X | 平方米 | X*X,X块;X*X,X块;X*X,X块;X*X,X块;X*X,3块;X*X,1块;X*X,1块;X*X,1块;X*X,1块 |
对供应商要求
竞价规则
备注说明
打包公开竞价公告
一、标的概况
本次处置标的共两项资产,两项资产打包共同竞拍,不拆X、不单独处置。竞买人必须同时对两项资产X别填报单价,仅填报其中任意一项单价的,报价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 标的评估参考情况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评估参考数量 | 评估参考单价 | 评估参考净值 | 数量结算口径 |
1 | 钢X | HX*X*9*X H X*X*8*X H X*X*X*X H X*X*8*X [Xa | 吨 | X.5 5 | X X / 吨 | X | 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
2 | X 手工单玻岩棉板 | X*X , X 块; X*X , X 块; X*X , X 块; X*X , X 块; X*X , 3 块; X*X , 1 块; X*X , 1 块; X*X , 1 块; X*X , 1 块 | ㎡ | X.X | X X / ㎡ | X.X | |
合计 | — | — | — | — | — | X.2 | — |
备注:以上数量仅为评估参考数量,最终结算X数量为准,按竞得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标的按X产现状、装卸难度、清运条件,成交后不得以资产状况、数量偏差等理由拒签合同、拒付货款。吊装、清运、过磅、垃圾清理、安全防护、场地复原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价方式
(一)起拍价:钢X起拍单价为人民币XX/吨,X手工单玻岩棉板起拍单价为人民币XX/㎡,按评估参考数量计算的组合起拍总价为人民币X.2X。
(二)本次采XX上增价竞价方式。
自由竞价时间: X年 X月 X日 X: X至 X年 X月 X日 X: X(合计2小时);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延时周期5X钟,在延时周期内产X自动重新起算5X钟倒计时,直至一个延时周期内无新的有效报价,竞价结束,价高者得。
加价规则:按两项资产报价组合总价设置加价幅度,每次有效加价不低于【¥XX】;报价由“钢X单价+岩棉板单价”组成,缺一项视为无效报价。
(三)组合总价计算及加价规则
1. 竞买人须同时填报“钢X单价”和“岩棉板单价”,两项单价均不得低于对应起拍单价,且单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2. 竞价组合总价计算公式X组合总价=钢X单价×X.X吨+岩棉板单价×X.X㎡,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组合总价仅用于竞价比较和确定竞得人,最终结算按实际过磅重量、实际清点面积乘以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3. 每次有效加价按组合总价设置加价幅度,每次加价不低于人民币XX;同时,新一轮报价中两项单价均不得低于上一轮各自报价,即不得通过降低其中一项单价、提高另一项单价的方式形成加价。
4. 报价由“钢X单价+岩棉板单价”组成,缺一项视为无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未同时填报两项单价;任一项单价低于起拍单价;组合总价低于起拍总价或未达到保留价;加价幅度不足XX;单价格式不符合要求;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其X规则的情形。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竞买人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具备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相关能力;
2. 竞买人自行具备吊装、清运能力或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实施吊装作业,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 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X(大写X圆X);
2. 缴纳截止时间: X年 X月 X日 X时(与X截止时间一致);
3. 缴纳方式:XX到账为准;
4. 未竞得人保证XX无息退还;
5. 竞得人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货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竞得人放弃成交、逾期不签合同、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X及踏勘
1. XX:登X(https:X.com/)X、实名认证、X;
2. 公告挂牌(X征集)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集中踏勘:竞买人可于X年X月X日9:X至X:X前往标的X联系人:X系电话: X】,踏勘产生一切费用、安全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 竞买人未踏勘的,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后续不得提出异议。
六、成交及付款、提货约定
1.X自动生成成交结果,我司同步公示成交信息;
2. 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资产处置合同;
3. 货款X:
(1)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单价乘以评估参考数量计算的组合总价一次性X预付款,全款到账后方可进场装车。
(2)清运过程中按本公告及附件约定过磅、清点,最终按实际过磅重量、实际清点面积乘以成交单价结算,多退少补。
(3)最终结算价款高于预付款的,买受人应在结算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低于预付款的,我司在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差额。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X之五X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另行处置标的。
4. 清运期限:合同签订、款项到账后【 X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场地清理,逾期我司有权另行处置、追究违约责任;
5. 买受人逾期清运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X】XX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剩余资产另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差价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6. 清运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主要责任,买受人应制定并落实施工安全、环X司依法履行产权方统一协调、监督义务。如发生安全事故、环保处罚,按责任划X由责任方承担;买受人作业原因造成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7. 过磅及清点规则:
(1)钢X以双方共同指定的地磅过磅签字磅单为准,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皮重、夹杂物扣除、复磅等按附件《过磅及清点规则》执行。
(2)买受人对磅单有异议的,可申请复磅一次,复磅费用由异议方先行承担;复磅结果与初磅误差在合理范围内的,以初磅为准;误差超过合理范围的,由责任方承担复磅费用。
(3X面积或附件约定的折算规则计算;破损、缺X、污染等折算规则以附件为准。一方经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视为认可到场方记录。
(4)过磅单、清点记录须经双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七、其他重要约定
1. 本次竞价所有解X;
2. 竞买人一旦提交报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标的现状、结算规则;
3. 本次报价为含税价。我司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具体发票类型、税率按国家税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4XX络中断、不可抗力等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我司有权中止或重新组织竞价,并及时公告X规则处理。
5. 因本公告及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诉讼解决。
6. 公告未尽事宜,按国有资X交易规则执行。
X 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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