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8-27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X
民 事 裁 定 书
(X)闽X破4号
申X公司管理人。
代表人:X理人团队负责人。
X年XXX场X的申X破产清算一案,经采用摇号方式,于X年X月X日指定福建梁峰律X管理人。
X成立于XX资本XX营业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防X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吊销日期为X年X月X日。
经管理人X及其股东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其名下无财产可供X配,亦无债权人向管理人申请债权X已停止经营,无经营场地,无重X或和解的可X进入破产清X财产不足以X破产费用为由,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X及其股东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导致清算不能,其名下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又无其他财产可供X配,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郑秀恋
审 判 员 陈立雄
审 判 员 刘惠贤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曾 正
书记员 廖淑燕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