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8-27
职工债权公告
管理人已于X年X月X日对刘建涛等7名职工的职工债权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后,管理人根据职工提出的异议及相关证据材料,对尚未认定及存在异议的职工债权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将第二次调查核实的职工债权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工债权情况
经管理人补充审查,认定李业茂、刘鑫禹、吴丽丽、庄汉平4名职工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X,X.XX。
二、不予认定职工债权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王建国、戴艾敏、成嘉奇3X不存在劳动关系,管理人不予认定为职工债权。
综上,管理人对上述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告。若相关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请于X年X月X日X时前填写《职工债权异议表》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书面送达管理人(管理人收件地址:X2X5X,季律师收,联系电话X),管理人收到异议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没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X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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