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广东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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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X)粤X破申X-X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被申请人有权对强制清算申请提出异议,如被申请人对本案申请及受理情况有异议的,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若未在七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则视为被申请人经通知对强制清算申请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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