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浙江 2026-08-27
公告
X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X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账薄、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X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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