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河南 2026-08-21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X管理人 | |
X
债权申报公告
一、申报方式
二、管理人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管理人通讯地址:X4XX层X。
联系人:X。
1.若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X明(原件)和X复印件;
2.若债权人为自然人,请提供自然人的X复印件;
3.若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代理人、受托人的X复印件和X(原件)、债权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原件)(提示:X委会、居委会开具证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若代理人为律师的,应提供代理人执业证复印件、X(原件)、律所指派函(原件);
4.债权申报资料(详见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
5.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法律文书等书面材料)。
四、债权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X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X配,不再对其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补充申报的债权金额不超过XX(含本数)的,每件收取XX;
2.补充申报的债权金额超过XX但不超过XX(含本数)的,参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收取;
3.补充申报的债权金额超过XX的;每件收取XX。
4.说明:
(1)上述费用X段计算,不累加计算。
(2)补充申报人所X的补充申报费用由管理人收取,用于X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收取的补充申报费用,不纳入债务人/破产企业的财产范围。
(3)如补充申报人拒不X补充申报费用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审查和确认其债权。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与方式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X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第十六法庭;XXX络会议-进入会议或通过扫描小程序码参会】(https:X.cn/hnzz)。
X管理人
X代
二O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附: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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