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XX新婚夫妇向革命烈士献花活动
项目编号: XWX-X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X法
服务品目: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X,X
项目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tion"> XXXX号
预计评审时间: X-X-X X:X
评审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tion"> XXXX号嘉业国际城4XX室(会议室一)
采购单位: X雨花台烈士X
项目联系人:Xn data-v-XeXa1c="" class="com-value">周菲菲
联系人电话: X-X
固定电话: X-X
响应开始时间: X-X-X X:X
响应截止时间: X-X-X X:X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X,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X);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X,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扫描件X);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X);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X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X);
提供《X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在采购资格审查环节X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X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