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广东 2026-08-21
公 告
(X)粤X强清X号
X年X月X日,本院裁定受理XXXX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指定广东众淼律师X清算组。强制清算过程中,经清算组依法核查,没有可供X配财产,账册和重要文件缺失,且未负有债务,清算组无法对进行清算。清算组已制作强制清算报告送达股东。清算组申请终结本案强制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