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河南 2026-08-21
公告
(X)豫 X 破2号
X根据高红的申请作出(X)豫X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X破产清算一案。XX指令本院审理该案。本院依法采用“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X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X律师事务X管理人,负责人卞德利X的债权人应在X年X月X X管理人【通信地址:X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按照管理人提供的格式填写申报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 日9 :XXX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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