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8-21
民事裁定书
(X)闽X破X号
代表人:X管理人负责人。
X年X月X
X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案件受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X年X月X日止,共有X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X.XX,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X.XX。
X年X月XX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将审查的债X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告知全体债权人,如对上述债权表无异议的,由本院裁定确认。
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后,确认的债权总额为X.XX。管理人已将审核结果告知各债权人,各债权人均无异议。管理人于X年X月X日X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X无异议债权表》,申请本院裁定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
本院认为,根据本院查明的前述管理人审查债权的情况,债权人对债权人海南未来引擎投资合X合伙)的债权均无异议。管理人申请本院裁定确认上述债权,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海南未来引擎投资合X合伙)的债权(详见无争议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郑德锋
审判员黄建廷
审判员谢婷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林芃
书记员陈斌
附一: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X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X提起诉讼。
| 债权表 | |||
| 序号 | 债权人 | 债权性质 | 确认金额(X) |
| X | 海南未来引擎投资合X合伙) | 普通债权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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