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科技文教旅游,农林牧渔 福建 2026-08-21
根据《X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每X打造2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为做好场所的遴选,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主体
X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及评审材料要求
1、示范场所建设资质。提供示范场所的基本情况、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X复印件。
2、场所规模水平。具有长期租赁或自有连片面积X亩以上,具备开展培训、展示的场地条件。提供耕地承租(X>
3、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提供当年度化肥、农药使用的记录本,X商品有机肥、有机农药、微生物肥料等需提供X物资的资金流水单据。
4、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工作。X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X亩以上。提供全生物可降解地X
5、推广能力。有科技指导员,栽培技术水平较高,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提供与技术指导员签订的《技术指导与服务任务合同书》,推广主推技术、承担技术试验示范的证明材料。
6、展示宣传。开展观摩培训4 次以上,共X人次以上。提供观摩或培训XX训材料)。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实施主体按照示范场所的建设要求做好日常工作,收集佐证材料,装订X推荐上报,X专家评审的,推荐为示范场所建设单位,按照标准统一竖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标X务X审核后给予补助。
四、项目评审
本项目评X项目评审专家3人以上组成,对上报的实施主体材料开展X得X从高到低确定补助单位。因X,不能保证参与建设主体都能评审通过获得补助,到位X财政资金安排为准。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X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评审,今后将根据《X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绩效考核内容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建设要求进行调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