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8-27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开 人:X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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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X)浙X破X号
本院根据张财兴的申请,于X年X月X日裁定受理张财兴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X为张财兴管理人。张财兴的债权人应于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X(通讯地址:XX)申报债权。
本院定于X年X月X第十八审判庭(地址:X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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