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正事项一:第三章评X标准“备用机” 原内容:投标人免费提供以下对应设备备用机给采购人备用:生命安全类设备、手术室(内窥镜及其配套设备等)设备。每提供一个得1X,最多得7X。 评审依据 :投标人提供上述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采购合同及采购发票中采购人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现变更X投标人免费提供备用机给采购人备用,生命安全类设备、手术室设备、内窥镜设备中,每提供一台不同设备得1X。本项最高得7X。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上述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采购合同及采购发票中采购人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更正事项二:第三章评X标准“团队实力—人员证书” 原内容:拟派技术维保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械)维修类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初级得2X,中级得3X,高级得4X。 现变更X拟派技术维保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械)维修类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初级得2X,中级得3X,高级得4X。本项仅按最高级别证书计X一次,不重复累计;多人持有同类证书不重复加X。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凭证佐证,否则不得X。 3、原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X年X月X日9:X(北京时间)。 本变更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X,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X澄清文件,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