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福建 2026-08-24
接 管 公 告
(X)腾裕破管字第2号
X根据晋江X公司的申请,于X年X月X日X破产清X审理。X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立案受理【案号:(X)闽X破X号】,并于X年X月X日指定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X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X,现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管理X财产,请你单位及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如下材料后及时联系管理人提交,如无法提交的,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1.固定资产和实物资产清单;2.无形资产材料; 3.有价证券材料;4.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5.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等相关材料;6.财产权属证书;7.印章、证照;8.财务账册、银行存款凭证等财务资料;9.银行账户资料;X.人事档案;X.文书档案;X.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X(X)、陈文鑫(X X X)。
联系地址:X/span>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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