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X)赣 X 破 6 号
本院在执行中国XX公XX行与抚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提出破产申请。本院审查X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X 年 8 月 X 日,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X破产清算一案。依指引》的规定,本院决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由审判员胡军红独任审理,并指定江西朗X作为抚州俊伟X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抚州俊伟广告装饰有电话:X)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抚州俊伟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抚州俊伟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X 年 X 月 X 日下午 3:X 在本院X第三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