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8-25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X 年 9 月 X 日通过书面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具体事项联系管理人(通讯地XXXXX室X;邮政编码 X;联系人:X电话:X)。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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