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南 2026-08-25
职工债权公示
X作出(X)湘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X(以下简称“国富洞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X作出(X)湘X破X号《决定书》,X担任国富洞庭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X年X职工债权共有1笔,金额为XX。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职工、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满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复核、答复。如对管理人复核结果不服,异议人可在公示期X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办公地址:X:聂律师X
特此公示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附 X职工债权表
附件一:
职工债权表
| 序号 | 债权人 | 债权性质 | 债权金额(X) |
| X | 苏顺全 | 职工债权 | X |
| 合计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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