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北 2026-08-25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强制清算公告
(X)冀X强请7号
一、债权申报事项
未在上X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X配的财产不再补充X配,且需承担为审查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联系地址
Xn>
地址:X> 联系人:X曲莹X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X-X:X X:X-X:X(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X第六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明书及X复印件;系自然人的,应提交X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应提交特别X、代理人X明(律师须提交执业证及律所指派函)。 四、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